一、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及应提交的资料
在深圳市可以报考电工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四个工种的考试。
(一)报考条件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报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 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 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方式
在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官网查询登记的培训机构,自行选取就近的机构报名培训,由培训机构统一向市应急管理局申请考试,市应急管理局不指定培训机构。
(三)报考提交的资料
二、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应具备的条件及应提交的资料
(一)报名方法
持《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在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公布的相关培训机构报名培训,由培训机构统一向市应急管理局申请考试,市应急管理局不指定培训机构。
(二)申请复审的条件
1. 持有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
2. 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3.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申请复审提交的资料
三、特种作业人员考试办事程序及要求
(一)考核项目
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规定,由深圳市应急管理局组织进行考试的特种作业项目见下表。
(二)办理程序及注意事项
1. 办理程序
特种作业人员考试工作流程
2. 注意事项
(1)【考试申请】培训机构在报考截止日期前在全国安全培训信息管理平台录入考生信息。在报考截止日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报考资料至考试机构备案。
(2)【审核资料】考试机构专人受理申请资料,当场审查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当即通知补齐补正或说明不符合要求的理由。对于数量较多,当场不能完成审查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或要求通知申请的培训机构。
(3)【考试组织】对于报考资料齐全,符合报考条件的由考试机构统一安排考试。考生根据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考试包括理论知识考试与实际操作考试两个科目。复审只考理论知识考试一个科目。考试不合格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者,应当重新培训考试。
(4)【成绩公布】理论考试点击交卷后当场公布成绩;实操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考试机构完成实操考试成绩的汇总和录入,并发送到培训机构,考生可通过培训机构查询实操考试成绩。
(5)【发证申请】培训机构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统一政务服务平台完成发证申请。市应急管理局受理并审核发证申请。
(6)【制证发证】经市应急管理局审核,完成证书制作,并提交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办理窗口,由窗口通知培训机构领取证书。
四、相关服务指引
1. 培训机构查询方式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官网:点击“培训考核发证专题”——“考试查询”——“培训机构”。
深圳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互动”——“考试服务”——“培训机构”。
2. 考试机构地址及电话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2078号深圳市安全教育基地7楼。
电话:23481891。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4:00--17:45(公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1. 特种作业操作证报考申请表
2. 个人健康书面承诺内容
附件下载 :附件1-特种作业操作证报考申请表.docx
附件2-个人健康书面承诺内容.docx